地產

農地買賣知識-買農地應注意事項

買農地蓋農舍有下列限制:

  1. 建照申請人名下無自用農舍。
  2. 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結婚者之農民。
  3. 申請人之戶籍地及農地須在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內,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2年者。 (戶籍須連續兩年不得中斷)
  4. 申請興建農舍之農地面積不得小於2500平方公尺(756‧25坪)。(單筆農地
  5. 申請人為該農地所有權人,且該農地確供農業使用,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地。(要取得農地農用證明)
  6. 建蔽率為10%,也就是756坪農地一個樓層最高只能蓋75坪、全部建坪容積不得超過150坪。

台中農地買賣

民國89年農發條例實施修法後,農地就可以自由買賣,取消了過去管地也管人的自耕農身分的認定,改以管地不管人─針對農地核發農地農業使用證明。有了農地農業使用證明,在農地買賣、贈與、移轉時,不但可免課遺產稅、贈與稅、增值稅,每年也不用繳納地價稅(田賦)。因此為了避免農地在取得農用證明後作非農業使用,各縣、市農業局會邀集相關單位及各鄉鎮市公所研商成立聯合稽查小組,針對這些已核發農用證明的農地進行稽查。
※要買農地前,最好找熟悉台中農地的專家查清楚,免得買到不能蓋的農地了。※

配建農舍及新建農舍的優缺點

所謂「配建農舍」是另一種興建農舍方式的一個代名詞;必等二年才可以蓋農舍,只要原地主符合二個條件:
(1)土地在89年1月前購買。
(2)地主須無自有農舍;因為法津不朔及既往,法律修正前既有之權利,不受修正後條例限制;只是農舍申請人仍須原地主,只要將土地過戶,即失效。

  1. 配建農舍:
    優點:可馬上興建、不受土地坪數及興建完成五年始可移轉之限制,繼受者亦同。
    缺點:須以原地主身份申請農舍(承受風險);資金須較充裕(無法貸款);須在短時間內決定興建樣式。
  2. 新農地申請農舍:
    優點:買土地可貸款;土地可過戶;時間充裕可詳細規劃
    缺點:須等二年才可申請農舍;興建完成五年始可移轉。

太山不動產是石岡農地買賣的專家,歡迎委託買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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